集团公司组员工商变更递交原材料明细 1、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定的《集团公司工商变更申请报告》(总公司盖章公司章); 2、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定《特定意味着或是相互授权委托人的证实》(总公司盖章公司章)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F证扫描件(自己签名); 集团公司组员工商变更递交原材料明细
1、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定的《集团公司工商变更申请报告》(总公司盖章公司章);
2、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定《特定意味着或是相互授权委托人的证实》(总公司盖章公司章)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F证扫描件(自己签名);应标出实际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管理权限、授权委托限期。
3、新组员加入集团公司、认可集团公司规章的文档;
4、总公司与新添加分公司的财产证明信;挑选递交:分公司备案主管部门出示的证实、分公司G 有资产处置产权年限申请表影印件、分公司出示的股权证影印件。
5、与新添加分公司的《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》团本影印件;
6、《集团公司登记备案》。注:按照《集团公司备案管理方法暂行规定》开设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集团公司组员工商变更可用本标准。《集团公司工商变更申请报告》、《特定意味着或是相互授权委托人的证实》能够根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总局《我G 企业登记网》(http://qyj.saic.gov.cn)免费下载或是到各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机关领到。左右各类未标明递交影印件的,理应递交正本。递交影印件的,理应标明“与正本一致”并由总公司盖章公司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