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品文化艺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一:
组织文化文化交流主题活动;会展服务;紫砂壶工艺品、陶瓷产品、工艺制品、珠宝首饰、书法绘画作品及翡翠玉石的市场销售;直营和代理商各种货品及技术性的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(國家限制企业运营或严禁进出口贸易的货品和技术性以外)。(依规需经准许的新项目,经有关部门准许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)
收藏品文化艺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二:
古钱币、纪念邮票、邮品、天然奇石、玉石、书画、贺兰石系列产品、土特产品的市场销售。
收藏品文化艺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三:
法律法规、政策法规、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严禁的不可运营;法律法规、政策法规、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理应批准(审核)的,经审核行政机关准许后凭批准(审核)文档运营;法律法规、政策法规、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不用批准(审核)的,企业登记独立挑选运营。(铜币、纪念邮票、金银币、纪念金币、紫砂壶、瓷器、晶石、酒水、茶系、红木家具、蜜蜡、乌木等收藏品的个人收藏、评定、市场销售、认购业务流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