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变更登记事项,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请求变更登记。未经变更登记,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。
办理程序
收取《公司变更登记请求书》→备齐有关文件,请求变更登记→交纳登记费,收取营业执照
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如请求人一起请求多项变更登记,相同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。
l称号变更:公司变更称号的,应当自变更抉择或许
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变更登记。
公司变更称号,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请求,请求称号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的,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称号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。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请求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(2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F证复印件(自己签字);
应标明详细托付事项、被托付人的权限、托付期限。
(3)按照《公司法》及本公司规章作出的变更抉择或许抉择;
提交股东会抉择,内容应当包含:居处变更的原由,拟变更的新居处详细地址,修正公司规章的详细条金钱;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。
(4)公司规章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规章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(5)法令、行政法规和G 务院抉择规则公司称号变更有必要报经同意的,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;
(6)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。
注:收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本。
居处变更:公司变更居处的,应当在迁入新居处前请求变更登记。
公司变更居处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,应当在迁入新居处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请求变更登记;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,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。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请求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(2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F证复印件(自己签字);
应标明详细托付事项、被托付人的权限、托付期限。
(3)按照《公司法》及本公司规章作出的变更抉择或许抉择;
提交股东会抉择,内容应当包含:居处变更的原由,拟变更的新居处详细地址,修正公司规章的详细条金钱;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。
(4)公司规章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规章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(5)变更后居处的运用证明;
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;租借房子提交租借协议复印件以及租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;未获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许购房合同及房子出售许可证复印件;租借方为宾馆、饭馆的,提交宾馆、饭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6)法令、行政法规和G 务院抉择规则变更居处有必要报经同意的,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;
(7)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。
注:收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