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览服务公司运营规模参阅一:
展览展现代理;会务服务;雕塑规划、装置;园林绿化工程、装饰装饰工程的规划、施工;规划、制造、代理、发布各类G 内广告(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方式印刷品广告)。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)。
展览服务公司运营规模参阅二:
展览展现、会务服务;艺术品、古董的出售;展台、展架的规划、装置;展览馆工程的规划、施工及技术服务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;展览展现器件的租借、出售;广告的规划、制造、发布、代理。(上述运营规模中触及答应项目的,凭答应证明文件、证件在有效期内运营,未经答应不得运营)
展览服务公司运营规模参阅三:
一般运营项目:展览展现服务,旅行信息咨询。 (以上规模需经答应运营的,须凭答应证运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