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油化工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一:
石油制品炼制,化工产品及石油制品的出产、出售、储运,原油进出口交易,石油化工原辅资料和设备及其零部件出售(以上不含风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);本企业的水、电出售;机械设备制作、装置;技能及信息的开发、咨询、服务;自营和代理货品和技能的进出口;码头装卸;一般货品仓储。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)
石油化工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二:
制作和运营联合工厂和合营公司基础设备工程;出产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、食物添加剂、石油产品及隶属产品;热力、工业气体、空气产品、除盐水、凝结水及其它共用工程产品;在G 内外市场营销自产产品,并提供相关使用技能及其它支撑服务;从G 外市场进口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,并在G 内市场出售以上进口产品,在G 内市场购买、贮存并出售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、化工原料、风险化学品(以上产品进口不触及公营交易、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专项办理的产品);风险废物处置;开发、制作并运营管廊、管道、仓储设备、货运港口;石化设备维保;实验室检测服务;向任何其他方提供共用设备、设备、支撑和帮忙。
石油化工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三:
安排所属企业石油、天然气的勘探、挖掘、储运(含管道运送)、出售和综合利用;安排所属企业石油炼制;安排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;安排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出产、出售、贮存、运送运营活动;实业出资及出资办理;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规划、施工、建筑装置;石油石化设备检修修理;机电设备制作;技能及信息、代替动力产品的研讨、开发、使用、咨询服务;进出口事务。(企业依法自主挑选运营项目,展开运营活动;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依同意的内容展开运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制止和约束类项意图运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