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化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一:
从事货品及技能的进出口事务,物业管理,农药运营,化肥运营,化工原料及产品运营,原粮、制品粮、油料、油脂及其副产品,金属材料,燃料油,轿车(含轿车)及零、配件进口运营权,仓储(限分公司运营) 【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】
农化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二:
农化产品应用技能研究;农药出售;货品及技能进出口。(以上不含法令、行政法规、G 务院决议规则需前置审批及制止的项目)。^农药加工、复配(按G 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出产同意证书办理)。
农化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三:
氯化苯、对硝基氯化苯、邻硝基氯化苯、间硝基氯化苯、硝基氯苯混合油、邻苯二胺、大苏打、氯化铵、光气及光气系列产品(氯甲酸甲酯、多菌灵、3,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、盐酸、氰氨基甲酸甲酯)、草甘膦原药、三氯化磷、硫酸、亚磷酸二甲酯、氯甲烷、甲缩醛、亚磷酸二甲酯残液、氯化钠、草甘膦异丙胺盐、磷酸氢二钠、磷酸三钠、磷酸氢钙,出产、出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能进出口事务(G 家约束或制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能在外)。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