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逃出口纺织品关税呈现新花招
我G 决议对7大类148个税号的出口纺织品征收关税。该方针施行以来,上海、杭州、乌鲁木齐等海关相继抄获一些出口纺织品涉税案子。仅一季度,上海海关就抄获涉嫌偷逃税款算计50余万元的出口纺织品案子92起;杭州海关抄获此类案子14起,涉案案值达700多万元。
归纳起来,企业偷逃出口纺织品关税的办法首要有以下三种。
伪报品名
宁波某G 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税率为零的“棉制针织男上衣”。上海海关经过查验,发现该批出口货品实为“全棉男式汗衫”,归于出口应税产品,应按每件0.2元征收出口税。据此,海关补征出口关税近1万元。
少报多出
据了解,因为纺织品出口征收从量关税,即按件数或套数计征关税,单个企业便在申报出口数量上动起了脑筋。近来,绍兴某制衣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衬衫1.87万件,经海关查验,而实践出口数量为2.08万件,更终海关向其补征了税款。
在148种出口纳税的纺织品中,有28种以“套”作为计量单位,每套纳税0.2元。单个出口企业却将原本应该用“件”作为计量单位的应税产品,按“套”申报出口,以此少报多出,偷逃税款。
归类不妥
另据了解,在现在出口纺织品涉税案子中,有适当一部分是因为出口企业对《进出口税则》产品归类办法不熟悉、不了解而导致归类不妥而引发的。比方关于“多种资料混纺”的纺织品,依据《进出口税则》产品归类准则,应按首要资料归入相应税号,而出口企业往往简略地将其归入“其他资料制服装”税号中,形成归类过错。仅上海海关经过纠正产品归类过错,就使企业补纳税款近14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