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力装置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一:
从事500千伏以下电压等J 电力设备的装置、修理或试验活动;接受市政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运送设备工程、城市及路途照明工程、修建防护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地基与根底工程、监控工程、通讯工程的装置、修理及保养;修建工程信息咨询服务,工程勘测、监理服务;研制、出产、出售:电气设备、电气资料、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、高低压成套设备、电线电缆、电工器材、电力东西、工业阀门及其配件、电动软件体系;修建劳务分包(不含劳务差遣、对外劳务协作及境外服务)。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)
电力装置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二:
电力装置工程施工、修建工程施工、土石方工程施工;电子产品,出售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)
电力装置公司运营范围参阅三:
接受各类电力装置事务。(以上项目法令、行政法规制止运营的不得运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