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?
发布时间:2021-01-17 00:00 作者:admin
问:
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当连带职责吗?
答:
1、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当连带职责,是指一人有限职责公司,作为法人,假如呈现公司债务无法归还的话,法令有或许认定为让一人公司股东承当无限连带职责。
2、《公司法》第64条规则:“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产业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职责。”
3、依据公司法来看,假如建立的一人有职责公司,就必定要把公司账做好,要严厉区别个人产业和公司产业,否有或许呈现股东承当无限连带职责的危险。
4、在咱们注册公司的实务中,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,咱们一般主张客户尽量注册一般的的有限职责公司(2人或2人以上的股东),用自己家人是身F证让自己家人作为股东也能够。
有关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当连带职责吗,这个问题诺曼财税就为您解说这么多,假如您对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当连带职责吗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或许需要在
西安注册公司,敬请拨打诺曼财税服务热线,咱们将诚挚为您服务。